为守护国度安全和利益,推广国际防扩散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26年1月6日颁布第1号布告,颁发全面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造。该布告明确不容所有两用物项对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处,以及所有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最终用户用处出口。
此项禁令所凭据的物项领域,正是2024年12月1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造条例》配套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造清单》。该清单系统整合了我国现行所有已列管的两用物项,领域宽泛,技术描述详尽。以下梳理了清单中涉及的部门关键产品与大量商品类别,以供有关出口经营者参考。
该布告的主题是我国当局对日本执行全面、严格的两用物项出口管造,旨在彻底阻断中国原产的战术性物项被用于提升日本的军事实力。
关于两用物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造条例》,两用物项,是指寂仔民事用处,又有军事用处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出格是能够用于设计、开发、出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兵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货物、技术和服务,蕴含有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
凭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治理目录》清单,其钟锥出口治理目录》具体蕴含:专用资料和有关设备、化学制品、微生物和毒素、资料加工、电子、推算机、电信和信息安全、传感器和激光器、导航和航空电子、船舶、航空航天与推动、其他物项等大类。
该布告是一项拥有深远影响的系统性措施。这次对日本的禁令,其主题在于最终用户和最终用处。即便某项商品自身是常见的大量商品,只有最终被日本的军事用户使用或用于军事主张,就在不容之列。
它通过司法伎俩划定了明确的安全红线,不仅直接造约了日本从中国获取关键技术与资源以加强兵力的渠路,也为国内大量商品甚至全球有关产业设置了必须严格遵守的合规门槛,是中国在复杂地缘政治环境下守护自身国度安全利益的明确表态。
此类物项是航空航天、国防工业等高技术领域的基础,拥有显著的军事利用潜力。
总结与提醒
商务部2026年第1号布告的生效,意味着向日本出口任何属于《两用物项出口管造清单》的物项时,企业必须进行极为审慎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处审查,确保其不涉及任何军事有关领域。
新规下,对日出口有关产品不再是单一的贸易行为,而是合规与风险治理的首要工作。企业应对日本客户进行更深刻的布景调查,尤其要鉴别其是否与日本国防工业基地(如三菱沉工、川崎沉工、新明和工业等)有关联。
由于管造领域广、技术性强,强烈建议有关出口经营者在涉及对日业务时,自动征询专业司法照拂或向商务部等主管部门进行正式申请和征询,以确保合规运营,预防司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