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中央间接税和海关委员会(CBIC)于2025年12月5日颁布了第33/2025号海关指令,批示所有处所机构终场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二氧化钛进口征收反推销税。
该指令是凭据加尔各答高档法院于2025年9月22日在印度涂料协会诉印度联国当拘陌其他机构一案(WPO 148 of 2025)中作出的裁决而颁布的。在该裁决中,法院撤销了2025年5月10日颁布的第12/2025号海关(反推销)通知,该通知曾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二氧化钛征收反推销税。
凭据判决,中央间接税和海关委员会(CBIC)已批示其下属所有首席海关专员、关长、高级关长、海关关长和从属于该委员会的其他官员立即终场对有关货物征收反推销税。
颁布此批示旨在确保执行的一致性,并遵守高档法院的批示。